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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族群免評巴氏量表今上路 家庭看護工申請更簡化

勞動部13日公告,將簡化申請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及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的流程,並增列3大對象免評估的多元認定資格,公告後自15日生效。

勞動部公布,將增列3大類被看護者多元認定方式,及申請家庭看護移工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擴大重新招募免評對象,此外,更要放寬曾聘僱家庭看護移工,或為75歲以上長者或持有無註記有效期間身心障礙證明者,等2類對象免評。

此外,勞動部將擴大留用中階技術人力,修正規定中,有3個擴大留用中階人力重點,如:放寬同雇主同移工累計工作6年以上可轉任中階技術人力、新增開放中階技術一般營造工作,並擴大開放中階技術農業工作增加林業、畜牧及養殖漁業等工作。

以下為增列3大類被看護者多元認定方式:


(一)使用長期照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
(二)經1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失智症輕度以上(CDR量表≥1)
(三)擴大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免評對象,包含: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取消病症限制,並增加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等3種對象,都可免經醫療機構評估失能情形。



以下為擴大留用中階技術人力修法重點:

(一)放寬同雇主同移工「累計」工作6年以上即可轉任中階技術人力,鬆綁現行須達「連續」工作6年的工作年資條件限制,解決實務上移工與雇主聘僱關係因各種因素中斷,事後移工返鄉後再入國受聘僱於同一雇主,卻因聘僱中斷不符連續工作年資無法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影響人才留用的困難。


(二)新增中階技術一般營造工作,除協助營造業者留用公共工程及民間重大經建工程且具技術經驗、熟悉我國營造工程環境的優質營造移工外,也對接今年6月15日開放一般營造業移工未來具技術能力時,後續皆可轉任中階技術人力。


(三)擴大開放中階技術農業工作,納入林業、畜牧及養殖漁業工作,並調整僱用員工10人以下的農民或農民團體申請聘僱中階外國人總人數上限,以1年僱用國內員工平均人數25%核計。

勞動部表示,將調整機構看護移工名額計算方式,刪除機構達100床規模分級採計護理人員人數的規定,可以解決現行床位數達100床以上的機構,在核計可聘僱機構看護移工人數時,本國護理人員每1人僅能以0.5人計算的問題,修正規定後,將可衡平核給機構看護移工名額,不因規模大小有所差異。


資料來源: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