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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外籍看護 重審聘雇資格

很多雇主愛濫用外籍看護做傭人的事,名人徐薇、曾馨瑩都曾因此鬧上媒體。勞委會預告修正,未來只要查獲看護做「分外事」,被看護者須被重新評估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不符資格就廢止聘雇許可。修正案被外界解讀是「名人(曾馨瑩)條款」,最快九月上路。
成功轉戰演藝圈還開始主持節目的補教名師徐薇曾在上節目時大聊看護「夢娜」做家事,節目「笑」果十足卻引發爭議;郭台銘愛妻曾馨瑩被拍到看護幫她提血拚購物袋。徐、曾兩人都被開罰過三萬元。
根據勞委會修正草案,最快九月,雇主若被查獲要求外籍看護從事許可外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地點,不僅要遭罰三到十五萬元,雇主還必須在限期內,帶被看護者到指定醫療機構重新進行專業評估,不符資格就立即廢止聘雇許可。
現行除了特殊重大病症不必重新評估申請資格,外籍看護聘雇許可每三年期滿後,被看護者才被要求需要進行重新評估。
但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陳秀蓮批評,草案治標不治本,聘雇資格和要看護做分外事根本是兩回事。她舉例,很多看護白天照顧老人家,晚上被叫去工廠工作,或老人睡午覺時要幫忙看店或去打掃。這些被看護者確實都有申請看護資格。
陳秀蓮說,關鍵應是賦予看護工「武器」,有法令保障,她們才敢出面,才能遏止濫用情事。現行很多看護擔心工作沒了會被遣返,加上舉證不易,對雇主要求從事許可外工作,只能默默忍受,不敢申訴。
目前國內有十九萬九千多位外籍看護,但外籍幫傭僅兩千多位;去年查獲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的違規案有七七○多件。勞委會職訓局強調,違規使用外勞不只名人,不必過度聯想。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10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