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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歲請外勞 門檻放寬

勞委會24日宣布,將開放80歲以上老人,只要經巴氏量表評量在60分以下,即可聘請看護外勞,預估將有3.3萬名老人可受惠,最快在今年第3季實施。
現行申請看護外勞的門檻,巴氏量表必須低於35分,或得到醫師團隊專業評量同意書,否則即使高齡百歲也不能請看護外勞。由於大部分醫師評量嚴格,通過難度高,不少家屬仍期待勞委會放寬申請門檻,讓長輩得到照顧,本報亦曾深入報導。為回應民意,勞委會昨日邀請衛生署、內政部、勞團及學者開會,探討放寬門檻的可能性。
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會後指出,各單位達成共識,只要80歲以上老人巴氏量表在60分以下,就可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林三貴說明,根據衛署解釋,巴氏量表0到30分為「完全依賴性病患」,考量80歲為超高齡民眾,因此放寬巴氏量表至60分,也就是「嚴重依賴病患」,也可請看護外勞。
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傅慧芝補充,勞委會預估80歲以上巴氏量表符合30分至60分者約3.3萬人,再加上目前已申請外勞看護的80歲以上老人約9萬多人,在52萬戶80歲老人家庭中,已有五分之一家庭可聘看護外勞。
至於外界批評,開放的幅度太小「為德不卒」,勞委會解釋,各單位在會中仍認為,申請看護外勞仍應以「不影響長照系統建立」為前提,因此,須以「失能與否」作為主要衡量標準,「年齡」不宜作為唯一考量因素。
據瞭解,24日會中,有代表建議,放寬持「重大傷病卡」者可申請看護外勞,但衛生署堅持,「重大傷病卡」未必等於「失能」,若病患有長期照顧需求,可向指定醫院辦理專業評估,仍有機會申請到24小時看護外勞,並未同意。
林三貴指出,會議結論仍須提報5月9日舉行的外勞政策諮詢小組委員會議討論,若通過仍須修法,包括修改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與藍領外國人工作資格與審查標準第22條規定,最快在今年第3季才能實施。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